协会公告
关于缴纳2017年度协会会费的通知
关于缴纳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会费标准和收取办法》已经四届二次理事会审议批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章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为了保障协会工作的正常运作和发展,现将会费收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个人会员:1200元/年(已经加入地方协会的会员按五折收取,即600元/年,请将缴纳地方物业管理协会的会费收据扫描件电传到邮箱 :593819533@qq.com);
理事单位: 2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
副秘书长单位:3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 5000元/年
二、缴纳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30日前按标准一次性交清。
三、缴费方式
各会员单位按会内担任最高职位标准缴纳一项会费。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缴纳,或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缴纳。转账汇款时请注明转账汇款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开具统一会费发票。
账户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账号: 699881345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俊铎
联系电话:0471-4921722 18947171193
网址:www.nmgwyxh.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19号建设大厦A座13层1310室
特此通知
2017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