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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生

    发布时间:2017-06-15 17:10:49    点击量:


     
        李文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律师专业,注册律师,物业管理师,高级职称。现任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副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监事,内蒙古城市与住房建设研究院专家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内蒙古法学会民商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曾任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法律顾问。《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发表在呼和浩特2006年《律师论坛》,《物业管理企业应对物价上涨的八大措施》发表在2008年第七期《中国物业管理》杂志,并获得呼和浩特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二等奖。《物业管理区域停车引发的法律问题初探》一文获得呼和浩特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09年3月被共青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授予“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5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志愿律师”称号。为多家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其他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单位和个人提供过法律服务。
     
        宣传方面:内蒙古电视台《晚间新闻》、《房地产报道》《、绿野》;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绿野之声》;呼和浩特市广播电台《与法同行》特约嘉宾律师。北方新报、内蒙古晨报、呼和浩特日报咨询律师。

       论文成果方面:《浅议出租车公司法律责任》一文发表在第六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发表在呼和浩特2006年《律师论坛》,《物业管理区域停车引发的法律问题初探》一文获得呼和浩特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物业管理企业应对物价上涨的八大措施》发表在《中国物业管理》杂志2008年第七期,在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第五届社科优秀成果中获得二等奖。

       社会公益方面:2005年9月被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指定为轰动全国的“都市华庭儿童游泳伤害案”的法律援助律师,援助获得成功。2006年对《北方新报》报道的幼儿郭二女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援助使其得到近30000元的赔偿款和捐款,该案件并被内蒙古电视台法制专线在2006年十大法制事件晚会中提名报道。2009年为清水河县学生白雪冰索赔保险金18500元,取得圆满成功,《北方新报》多次报道。2009年3月被共青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授予“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5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志愿律师”称号。

       物业管理方面:任协会法律顾问以来,在物业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巡回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为他们上门解答法律问题。作为讲师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及企业管理人员等各类培训。应会员邀请做物权法、合同法等讲座。解答物业协会网站咨询、电话咨询不计其数。积极向有关出版社或编辑部投稿。《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发表在呼和浩特2006年《律师论坛》,物业管理区域停车引发的法律问题初探》一文获得呼和浩特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物业管理企业应对物价上涨的八大措施》发表在《中国物业管理》杂志2008年第七期,在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第五届社科优秀成果中获得二等奖。作为代理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在北方新报、内蒙古晨报、呼和浩特晚报、呼和浩特电台、内蒙古电台、内蒙古电视台等媒体宣传物业管理知识。接受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处委托,对于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立法。2017年7月12日,应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邀请,作为专家代表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并发表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办理的典型案例
        1、作为内蒙古加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为其讨回20万元垫付的工程款。
        2、作为内蒙古网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办理了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出示收费许可证案件。
        3、作为内蒙古中军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办理了侵占公共部位案。
        4、作为长兴大厦业主委员会代理人,办理了物业公司拒不交付管理用房案并获得赔偿。
        5、为立元阳光城业主委员会就开发商改变规划侵占绿地案提供咨询意见;应诉业主申请撤销业主大会决议案件。
        6、为呼和浩特市富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多起业主家失窃案件。
        7、为内蒙古金石蒙荣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蒙荣中心家园业主委员会协调。
        8、作为呼和浩特市梅江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参加工伤赔偿案件。
        9、代理业主就车辆轮胎丢失向物业公司索赔,获得赔偿近三万元。
        10、在青城华府起诉呼和浩特市唯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无效案中代理唯和物业公司,获得胜诉。
        11、在呼铁家园一期业主诉东风路办事处撤销为业委会备案中代理东风路办事处,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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