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网站!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行业动态 > 正文

    阿拉善盟物业行业工作座谈会在巴彦浩特召开

    发布时间:2018-01-26 16:17:32    点击量:

        阿盟住建局及盟物业协会于2018年1月23日邀请盟民政局、阿左旗住建局、阿左旗房管局、阿左旗法院、巴彦浩特各街道办及全盟20多家物业公司法人及代表在阿盟住建局召开全盟物业行业工作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5〕91号)文件落实情况,以问题为导向,从房地产开发项目遗留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物业纠纷调解、物业费欠费、物业项目招投标、物业行业监管队伍建设、街道办社区指导监督小区管理、物业行业宣传等八个方面展开讨论,全面梳理了当前物业行业发展的掣肘因素,探讨了助推物业行业发展的可行模式。
        在座谈会后阿盟住建局认真汇总、整理、分析了本次座谈会的讨论和研究成果,提出了助力我盟物业行业发展的8条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5〕91号)要求,结合即将开展“物业提升年”三年活动,督促各旗区、各部门加强对物业行业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氛围。
        二是结合我盟物业行业实际,研究制定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办法。
        三是会同价格监管部门制定和发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菜单式和收费参考标准,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动态调节机制。
        四是研究制定业主委员会指导办法,指导业委会履行职责、有序引导业主开展自治活动,推动社区有关负责人按照法定程序到业委会交叉任职,全面参与小区管理。
        五是组织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
        六是研究制定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
        七是加强物业行业宣传和典型引路,进一步加深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和依法维权理念,营造有利于物业管理良性发展的社会氛围。
        八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指导和监管,鼓励和引导企业探索发展新思路,延拓经营范围。同时,加强行业监管,结合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办法,发挥物业协会约束作用,推动了全盟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17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与兴安北路交汇处兴泰名都大厦9楼 电话:0471-4921722
蒙ICP备1700278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