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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锡林郭勒盟出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23 09:32:00    点击量:

        11月16日,盟行署办公室印发了《锡林郭勒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18年至2020年在全盟开展为期三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

    《方案》出台的背景
        我盟目前住宅小区共计969个,总建筑面积3380.7万平方米,成立业主员会的小区419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400个,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41%,其中2万平米以上小区375个。为进一步巩固全盟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成果,贯彻落实好《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商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四项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新修订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解决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盟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按照盟委、行署的要求,盟住建局在充分调研、分析全盟物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编写了《锡林郭勒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核心,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住有宜居为目标,强化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物业管理体制,形成盟、旗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物业管理工作格局,推动全盟物业管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人性化,进一步提升全盟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方案》提出的工作措施

    (一)通过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实现依法依规管理,健全和完善工作体系,建立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综合施策解决物业服务收费难问题,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加强物业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等8项举措,进一步提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能力
    (二)通过加快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强化人民、司法、行政等相关环节的调解职能,做好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协调处理工作,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做好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行为,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解决房地产遗留物业问题,开展物业管理项目评价活动,推进智慧小区建设等8项措施,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综合服务功能。
    (三)通过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排除安全隐患,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加强宣传引导,丰富社区文化,构建和谐物业,强化行业协会作用等6项措施,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能力。
    (四)成立由吴潮科副盟长任组长,20个盟直部门共同参与的全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对各地人民政府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考评细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保障“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顺利开展,完成目标任务,取得预期效果。

        从2018年10月至2020年11月,通过动员部署、全面开展工作、年度督查考核和全面总结4个阶段有序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补齐物业行业发展短板,解决我盟物业管理水平低、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低、业主委员会覆盖率低和运行不畅等问题,力争到2020年,使我盟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实现“五个显著提升”,即: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业主自治管理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住宅小区环境显著提升,解决物业管理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物业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业主满意度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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