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9月29日,巴彦淖尔市住建委在住建委大厦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旗县区住建(房产)等部门和社区相关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邀请全程参与《条例》修订的自治区住建厅房地产业处张鹤处长授课,通过新老《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对比的方式,逐条解读最新《条例》。并对《条例》的重点章节、重点条款进行了讲解和释义,帮助参加培训的旗县区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并运用到今后的物业管理工作中去。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文利参加开班典礼并作动员讲话,张文利主任指出,要充分认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手段以点带面扩大宣传范围;要把宣贯工作的重点下移到基层,做到家喻户晓,掀起全面学习贯彻条例的新高潮;旗县区物业管理部门、社区要加强基层物管队伍建设,落实好属地管理原则;要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扎实开展物业服务提升专项行动,集中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推进行政执法进小区,全力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开展。(临河区物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