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网站!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行业动态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四届四次理事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6:48:46    点击量: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
    四届四次理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理事、各位与会代表:
        我受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第四届理事会2019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2020年拟开展的工作提出建议,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2019年协会主要工作
        2019年以来协会在自治区住建厅和民政厅的指导和关心下,在各盟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会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按照协会理事会的决议和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全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团结广大会员单位,坚持“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行业”的宗旨,努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积极配合完成政府部门工作,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1.起草《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为推进我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物业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自治区住建厅委托协会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办法主要依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结合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发展需要,对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分析、判断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标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协议,遵守物业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准则等方面信用状况进行评价。通过量化的方式进行记分,并形成最终信用得分和信用等级,生成信用报告,在相关平台进行发布。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招标投标、评优评先表彰、主管部门对企业实施行政监管、出具企业诚信意见、物业服务行业专家选聘等物业管理活动和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各级主管部门可根据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不同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2.起草《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关于开展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条例配套文件。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各方主体行为,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权益,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自治区住建厅委托协会起草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关于开展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条例配套文件,配套文件将经行业专家研究讨论后实施。此项工作得到了兴安盟房地产业协会的大力支持。
        3.承办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的安排部署,协会承办了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科长、物业协会会长(秘书长)、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约40余人出席了会议。座谈会上各盟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向自治区住建厅汇报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开展情况,各盟市物业管理协会及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就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及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座谈。座谈会的召开为下一步开展全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打好了基础,座谈会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4.承办物业服务专家论证会。为进一步论证《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科学合理性,协会召集盟市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大专院校等不同部门单位的专家,会同自治区住建厅共同对《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了专题研究。论证会上各位专家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对管理办法逐条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论证会,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办法,推动了管理办法的尽快发布和实施。
        5.组织筹备全区物业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的工作安排部署,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筹备了全区物业管理条例知识竞赛相关事宜,起草了大赛通知和竞赛方案,召集大专院校专家教授就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逐条出题,开发建设了物业管理条例知识竞赛答题软件,目前活动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材料已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内蒙古财经大学和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对本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6.开展诚信典型选树工作。协会积极响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诚信典型选树工作,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荐了优质诚信会员单位进行选树。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有32家会员单位获得了诚信示范和诚信单位称号,占本年度全区诚信单位总数的10.67%,比重遥遥领先其他各行各业。协会自身也被评为了诚信单位,在我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建设工作方面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7.开展行业信用建设服务工作。今年,协会被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全区信用建设服务机构。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建设服务机构工作任务安排开展了诚信典型选树工作,起草了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开发设计了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能力和信用信息卡(二维码),利用网站公众号大量宣传行业诚信建设,开展了诚信建设培训工作,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和评选工作中应用诚信结果,开展失信提醒和修复工作,圆满的完成了信用建设机构的工作任务安排,有力的推动了我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8.开展全区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核验工作。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工作安排,经自治区民政厅同意,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组织开展了全区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核验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成立了全区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核验工作领导小组,对核验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部署,15位专家分成4组,由协会副会长带队赴各盟市进行了实地考评核验。考评核验工作受到了各盟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协会的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大力支持,考评核验工作顺利圆满完成。经各创优达标核验专家组核验评分、创优达标核验工作领导小组上会讨论,全区各盟市申报的149个项目,共有116个项目符合示范优秀标准,现已进行了公示和表彰。
    在本项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有:内蒙古天瑞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仁和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远通万福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中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包头市华厦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物业管理协会、包头市宝德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满洲里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盟嘉会物业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众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鹏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时代佳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华远京卫士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卓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物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和评选工作。为贯彻国家开展放心消费活动创建精神,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经请示自治区住建厅同意,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与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签署了《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协议书》,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和评选暂行办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和评选资格初审资料清单及标准》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和评选考察核验评分表》,下发了《关于开展首批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和评选的通知》,开始进行创建和评选。经会员单位申报,协会资格初审,并征询盟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共58家会员单位通过了资格初审,进入创建阶段。自治区物协会同自治区消协将与2020年2月下旬对上述58家会员单位按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和评选考察核验评分表》进行实地考察核验。创建单位需同时满足评分90分(含)以上、无安全隐患、消费者满意得分8分(含)以上三个条件才可被正式授予“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
        (二)充分发挥协会职能,做好服务会员和行业的各项工作
        10.举办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七盟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公益巡讲培训班。培训班由自治区住建厅和西部盟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主办,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协会、包头市物业管理协会、鄂尔多斯市物业管理协会、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物业管理协会、乌海市物业管理协会、阿拉善盟物业管理协会承办,信立信管理咨询、汇法集团、内蒙古旭捷服务有限公司协办。培训内容主要为企业经营动力、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物业清洁服务标准。培训历时8天,行程1000多公里,共计培训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1500余人。通过本次培训不仅贯彻了自治区政府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文件精神,而且加强了企业之间的交流学习,同时促进了各盟市协会之间的沟通协作。
        11.组织会员单位参观学习鄂尔多斯市、通辽市、包头市示范优秀项目、优秀企业。为发挥我区物业管理创优达标项目示范带头作用,带动会员单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品质,满足业主对美好和谐生活的需要。今年5月到8月,协会累计组织160余名会员分别参观学习了鄂尔多斯市、通辽市、包头市的示范优秀项目和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活动的举办为会员单位搭建了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有效发挥了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鄂尔多斯市物业管理协会、通辽市物业管理协会、包头市物业管理协会在活动策划安排、项目和企业选取、会员单位接待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
        12.开展会员单位信用核查提醒工作。随着我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信用结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各个环节得到应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会被限制参加投标、评优等活动,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为此协会开展了信用核查提醒工作,提醒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会员单位进行信用修复和信用承诺,累计核查1000于次,提醒有不良记录的会员单位20余家,帮助会员单位降低经营风险。
        13.举办王牌项目经理、王牌品质专题培训班。按照会员单位的需求,协会于今年9月和10月分别举办了王牌项目经理和王牌品质培训班,来自全区各盟市会员单位近20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总经理、项目经理、品质专员等骨干员工,培训采取老师面授、分组讨论、现场互动、上台分享等多样化的形式进行,很好的调动了参训学员的积极性。由于教授内容通俗易懂,授课方式新颖奇特,培训效果明显。培训结束后协会进行了培训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7%,培训受到了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
        14.为会员单位区外参观学习提供帮助。应会员单位的要求,协会积极协调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等区外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为会员单位顺利学习企业管理、物业服务品质管理、智能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以及垃圾分类管理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帮助,助推企业向前发展。
        15.加大行业宣传力度,展示行业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协会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累计转载、发表区内外行业动态,行业资讯,协会动态,会员动态近450余篇,报道数量较去年同期上升50%左右。有力的宣传了行业发展状况,提升维护了行业形象,同时为会员单位提供了学习和了解行业知识的平台。
        16.积极反应行业诉求和企业要求。针对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取消之前已考取的物业管理师证书使用、政府采购项目一年一招标、政府采购评审物业专业专家少等问题,向自治区住建厅反映行业和企业诉求,并提出了相关解决措施,推动行业、企业关注问题的破解。
        17.编撰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年鉴《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专题报告》。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编撰全国行业发展年鉴的安排,协会负责编撰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专题报告。在自治区住建厅的指导下,在各盟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协会整理了2018年我区各盟市行业发展情况材料,汇总相关数据,填写了各省、市物业管理发展基本情况调查表,报送了专题报告,按时圆满的完成了中国物协布置的工作任务。
        18.调硏供水、供电、供暖等终端收费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履职情况。为进一步推动供水、供电、供暖等终端收费企业按照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履行其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减轻物业服务企业负担,维护物业服务行业利益。协会开展了供水、供电、供暖等终端收费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履职情况的专题调研。主要调研了各地区该问题现状、是否己经解决、通过何种方式解决、遇到那些阻力、对解决该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各盟市协会均按照调研内容报送了本地区的情况,协会对各盟市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归纳汇总,供各地区进行对比论证、参考使用。
        19.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保险团购工作。为推进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解决部分社会矛盾纠纷,提高物业服务市场活力,提升行业资源配置能力。协会经过充分调研和分析,多方比价,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物业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物业行业三大险种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进行合作,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协同盟市支公司为会员单位采购保险执行团购协议价。保险团购工作的开展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分散了企业经营管理风险。
        20.组织筹备内蒙古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利,畅通利益诉求渠道,依法、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物业管理纠纷,营造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协会与内蒙古社会法律服务中心(内蒙古扶贫促进会)共同积极协调自治区司法厅,报送相关材料,筹备成立内蒙古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事宜。委员会成立后,将利用内蒙古社会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优势和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委员会调解确认权利,引进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纠纷,保障我区物业行业依法经营管理,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促进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合作共赢。
        21.号召各级协会及会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治乱活动。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全区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工作的通知》,号召盟市、旗县(市区)物业管理协会(房协物专委)、会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工作,铲除黑恶势力在我区物业服务领域生存的土壤,净化全区物业服务行业风气,创造物业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22.起草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岗位能力水平评价实施方案。为满足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要求,提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岗位能力水平和职业素养,依据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等要求。 协会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岗位能力水平评价实施方案》并公开征求了意见。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含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等内容。具体实施包含评价教材的编写、评价工作的开展,评价证书的应用和管理等步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岗位能力水平评价在企业规范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促进企业遵守相关规定,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化解行业矛盾纠纷,提高行业声誉,解决市场人才供需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3.开发设计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能力和信用信息记录卡。为规范我区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行为,结合全区物业服务市场信用评价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岗位能力水平评价两项工作,协会开发设计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能力和信用信息记录卡(二维码)。记录卡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等10项基础信息,信用等级、信用得分2项信用信息,物业管理实务等4项岗位能力评价信息,在各单位的工作经历信息,在各级协会、企业的培训学习信息,表彰奖励等良好信息,违法违规、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协议、违反行业诚信自律、违反承诺、职业道德等不良信息七大模块。卡片正面配置信息二维码,通过微信扫描,可获得上述七大模块详细信息。记录卡(二维码)的应用将推进我区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
        (三)加强与各级协会和相关单位的协作互助,推动行业不断向前发展
        24.加强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协作互助。2019年协会先后出席参加了由中国物协指导、主办的全国物业管理协会工作座谈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中国物业管理》杂志年会暨中国物业管理年度论坛、2019中国国际物业管理产业博览会暨第五届中国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论坛。利用中国物协这个大平台,加强与各省市物业管理协会之间的交流互动,学习、引进、推广行业发展新成果,推动行业向前发展。由于工作积极主动,在2019中国国际物业管理产业博览会暨第五届中国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论坛活动期间,被中国物协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25.加强与各盟市协会之间的协作互助。除与部分盟市协会联合举办参观学习活动和公益巡讲培训班外,今年自治区协会还应邀参加了乌海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大会、包头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协会庆祝建党文艺活动,并与部门盟市协会举办了交流座谈会。通过与盟市协会的协助互助,建立区内横向、纵向行业交流平台,提高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深度和广度,推动行业向前发展。
        26.与其他相关单位开展协作互助。参加自治区绿色建筑协会主办的《绿色建筑评标准》宣贯培训班,学习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评标准》物业设施设备节约能耗技巧和评价标准。参加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放心消费在内蒙古”高峰论坛,宣传介绍物业服务消费内容和服务标准。参加内蒙古信用促进会诚信建设推进会,推进我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建设工作。参与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开展的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方案(居住物业),提出合理化修改意见。参加自治区总工会、人社厅、工商联主办的2019年京津冀蒙工会跨区域促进就业创业系列活动暨呼和浩特市大型人才招聘会,展示物业服务行业形象,推荐就业人员到会员单位就业。通过与各相关单位的协作互助,不断宣传和推广行业,提高行业声誉,维护行业形象,推动行业向前发展。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协会还将紧紧围绕“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行业”这个中心,立足行业实际,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发展创新,求真务实,延续2019年各项工作,统筹2020年重点工作,把协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配合自治区住建厅开展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
        联合包头市住建局、包头市物业管理协会,做好第四届全区物业服务技能大赛筹备工作,选拔优胜选手参加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主办的第三届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二)配合自治区住建厅完成物业管理条例知识竞赛
        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2018-2020年)活动,延续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知识竞赛筹备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物业管理条例知识竞赛。
        (三)配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住建厅继续开展行业信用建设服务工作
        全力配合自治区住建厅开发建设监管评价信息平台,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继续完成自治区发改委信用建设服务机构工作任务,推动建立物业服务市场信用信息在住建、发改、市场、金融等部门的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工作。
        (四)开展2020年全区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活动
        组织相关专家修订完善《全区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规范全区物业管理创优达标申报工作,严格盟市预评预验和自治区实地考评核验流程,建立物业管理创优达标项目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开展2020年全区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活动。
        (五)开展2020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和评选活动
        继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和评选活动,提升会员单位服务意识,创建行业品牌企业,树立行业榜样,维护物业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行业声誉,维护行业形象。
        (六)推动各专委会成立,发挥各专委会的作用
        着力筹备成立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委员会、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物业服务评价委员会,制定各专委会工作细则,加强对各专委会的领导和监督,努力发挥各专委会的作用,重点解决行业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做好服务会员和行业工作。
        (七)开展全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评价工作
        选拔组建优秀评价教材编写团队,编写适应我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实际的教材,设计完善评价考试流程,做好考务相关工作,有序开展评价工作。
        (八)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能力和信用信息记录工作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能力和信用信息记录工作规则,建立信息记录平台系统,会同各级物业管理协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制卡、记录及系统信息维护工作。
        (九)继续组织开展参观学习活动
        根据今年参观学习活动经验总结,开展参观学习需求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分层次、分批次、分类型、分地区精准做好2020年参观学习活动。
        (十)系统全面组织各项培训工作
        结合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及会员单位培训需求,系统全面的开展项目经理、主管、一线员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总经理领导能力、设施设备承接查验、项目招投标、财务管理、消防员、高低压电工等专题培训,退役军人、应届毕业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就业技能培训,为行业发展不断培养、输送人才。
        最后,让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作为共勉,“伟大梦想不是等得来、喊得来的,而是拼出来、干出来的”。让我们同心同力,团结奋斗,开创出一片更大更新的天地!共创行业更加美好的未来!谢谢大家!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17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与兴安北路交汇处兴泰名都大厦9楼 电话:0471-4921722
蒙ICP备1700278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