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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5 10:07:57    点击量:

    各位理事、同志们:
        我受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第四届理事会2018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2019年拟开展的工作提出建议,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2018年协会主要工作
        2018年以来协会在自治区住建厅和民政厅的指导和关心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物业行业工作实际,坚持“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的宗旨,努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积极配合完成自治区住建厅交办的工作,做好政府主管部门的助手。
        1.参与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已于今年5月31日修订公布,8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公布之前进行的多次修改完善,都邀请了协会相关专家进行了参与。协会就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招投标等诸多问题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修改建议,部分建议最终被采纳使用。
        2.配合自治区住建厅完成“物业服务规范年”(乌海市、阿拉善盟)考核工作。2017年是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收官之年,自治区政府对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部分旗县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规范年(2015-2017)期间整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组由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司法厅、民政厅、发改委、公安厅副厅级领导带队,抽调相关厅局、盟市以及协会工作人员组成六个考核组,每组考核两个盟市。考核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了通报。通过考核促进了各盟市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进一步重视。
        3.起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方案。为逐步解决全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强化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自治区政府明确从2018年开始再开展为期三年的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此自治区住建厅委托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起草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方案。方案经自治区各大单位,各盟市物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后,报自治区政府进行公平性合法性审查后已于8月14日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4.开发建设全区统一运行的监管评价和统计信息平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方案的要求,自治区住建厅委托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先行开发建设了全区统一运行的监管评价和统计信息平台。平台目前设计开发了物业服务行业大数据统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各级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化标准化管理服务等内容。同时平台也将承担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工作。平台经公开招投标,已委托中标软件公司按照设计方案结合区内先进企业管理服务模式和标准进行了开发,正在不断修改完善中。
        5.起草全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维护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和业主的矛盾纠纷,自治区住建厅委托协会起草了全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文本将广泛征求意见后,联合自治区工商局共用出台。合同示范文本起草结合了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四个标准的内容,共为四类(前期居住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前期非居住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居住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非居住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主体内容包含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服务期限,物业的承接查验,物业服务费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权利与义务,合同终止,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附则十一部分。合同附件内容包含招投标文件,协议招标申请和主管部门批文,规划平面图,物业构成明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移交资料清单,装修服务协议,车辆管理协议,项目人员配置表十二项附件。
        6.承办第三届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8月16到17日自治区住建厅在鄂尔多斯市召开了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现场会暨举办了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鄂尔多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鄂尔多斯市物业管理协会共同承办了大赛。大赛在各参赛代表队的积极参与和相关单位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当天,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为获得了客户服务、家居保洁、工程维修、秩序维护单项奖前三名的个人发放了奖金。赛后,自治区住建厅发文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获得了最佳组织奖。
        7.参与全区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核验工作。今年10月下旬,自治区住建厅分别对各盟市申报的全区物业管理创优达标示范、优秀项目进行了实地核验。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参与了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西部区)上报的41个创优达标项目核验工作。核验工作严格执行了对未进行消防验收、私拉电线充电、电梯安检过期、未有八大项公示内容等一票否决制度。同时对物业管理工作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和积极开展以党建促物业管理工作的项目进行了额外加分。核验结果已由自治区住建厅发文进行了通报表彰。
        (二)积极参与中国物业协会各项工作。
        8.组织选拔推荐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内蒙赛区选手,并带领入围选手参加全国决赛。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举办“金融街物业杯”第二届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中物协[2018]2号)通知要求,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作为内蒙古赛区的承办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的条件组织选拔了内蒙古赛区的6名(3名物业管理员、3名电工)参赛选手,并与8月20日带领参赛选手参加了在北京金隅科技学校举办的第二届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虽然比赛未获得名次,但通过参与比赛提高了服务技能、开阔了眼界、结识了全国各地的精英,同时了解全国物业技能竞赛的形式和内容,为推动我区技能大赛与全国竞赛接轨打好了基础。
        9.编撰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专题报告》。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编撰“2018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的通知》(中物协函[2018]10号)要求和安排,协会负责编撰全国行业发展报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专题报告。此项工作受到自治区住建厅的高度重视,专门行文要求各盟市主管部门上报本盟市行业发展报告,协助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完成此项工作。在各盟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协会整理了近几年我区各盟市行业发展情况材料,汇总相关数据,填写了各省、市物业管理发展基本情况调查表,按时圆满的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专题报告的提交工作。全国行业发展报告已于2018年10月15日在第四届中国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布,报告包含我区提交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专题报告。
        10.承办了由中物协主办的“提升服务质量,共建美好生活”公益大讲堂。7月12日,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主办,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承办的第二期“提升服务质量 共建美好生活”大型公益讲堂暨年度会员交流活动在呼和浩特市隆重举行。中国物协、内蒙古物协的会员单位,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的物业服务企业代表近800人参加了活动。大讲堂主讲嘉宾均是全国物业管理行业的专家和资深从业者,他们分别从建设美好生活、物业管理责任边界、企业核心运营能力打造及社区赋能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的分享和交流。公益讲堂演讲内容精彩纷呈,立意新颖,且紧扣提升年年度主题。会议代表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实践,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切实维护行业利益,减清行业负面影响。
        11.澄清和说明了“根据最新物业管理条例,遇到以下8种情况,业主可以拒缴物业费”的谣传。4月7日,由于审核把关不严,法制日报微信公众号刊发了一篇题为《国务院出台条例了:这8种情形业主可拒缴物业费》的稿件,随后被各地自媒体大量转载,快速传播,误导了广大业主,给企业带来了担忧和困扰。随后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发文进行了澄清和说明,详细指出了其内容的不实之处,接着全国各地协会相继发声,最后住建部约谈了法制日报,4月13日法制日报就此事件发表了致歉声明,标志着谣传事件得以结束。作为全国首家发文反击的协会,有力的维护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减轻了谣传的负面影响,保护了行业利益,树立了协会的公信力。
        (四)深入开展各项会员服务工作。
        12.开展会员服务需求调查。为了能进一步有针对性的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减少协会对会员服务的盲目性,今年3月22日协会开展对会员单位服务需求进行全面摸底的调查。调查内容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服务需求调查,第二部分为反映行业、企业诉求调查,第三部分为会员单位可为行业做出的贡献调查,第四部分为对协会未来的发展及服务有哪些更好得意见和建议。调查共收到全区12盟市共计170多家会员单位的回复,调查结果已经由秘书处进行了整理汇总。通过调查显示:服务需求方面会员单位对培训、参观学习、交流座谈、行业诚信、行业自律、人才需求、法律援助、咨询、宣传服务都超过了70%;反映行业企业诉求方面会员主要集中反映了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专业单位履职不力、加强正面宣传和报道、规范市场治理无序竞争、规范业主委员会行为等问题;为行业做出贡献方面能为会员单位提供参观学习地点的有102家,能为行业提供培训讲师的有55家,能为解决行业突出问题出谋划策的有118家,能为规范行业制定行业标准的有100家。对协会工作建议方面主要提出了搭建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培训、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大数据建设等良好的建议。调查为协会指明了今后的服务方向和服务内容。
        13.开展会员单位之间相互参观学习活动。应会员单位的要求,协会上半年在呼和浩特市共组织4批98人次的参观学习活动。参观学习活动主要学习被参观会员单位的企业文化、企业管理模式、项目管理服务标准以及经营理念等。参观学习的同时大家进行了互动交流,相互介绍了彼此的管理经验和服务技巧,取长补短,提高了认识,增进了感情,增强了行业凝聚力。
        14.免费发放条例及标准等内部资料。为了推进企业学法、懂法、依法经营,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联合自治区住建厅共同编印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条例及100问》为协会会员单位免费发放。第一批印制的6600册已经发放完毕,第二批印制7000余册也基本发放完毕。同时协会将住建厅库存的1000余册《居住物业服务标准》等四个标准也为会员单位成套进行了免费发放。
    15.开展法律咨询工作。今年,协会继续聘请熟悉行业工作的专业律师为协会法律顾问,负责为网站咨询窗口和协会微信群内提问的会员单位进行答疑解惑,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保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利,减少因不熟悉相关法律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同时通过在微信群内解释相关法律问题,调动了会员单位之间的互动交流。
        16.开展条例宣贯工作。为了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的组织安排,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组织开展了全区条例宣贯培训,通过主办、承办、协办、支持的形式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的宣贯培训,宣贯的对象为各级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单位部门人员,累计宣贯培训了2000余人。
        (五)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17.做好网站宣传报道工作。作为协会对外宣传的主要阵地,协会网站自2017年建立以来,为宣传行业动态、会员动态,收集行业资料,展示行业形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年以来,协会更加重视了网站的建设,完善了通讯员制度和收集发布信息渠道,对网站栏目进行改版,筹备建设会员服务平台,已逐步将协会网站建设成为了全区功能最完善,信息内容最宽泛的物业服务综合型网站。
        18.开通建设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作为今后的主流宣传媒介,是每个单位或者个人最方便快捷的宣传窗口,因此为了加强对行业的宣传报道,经研究协会开通了微信公众号。通过深入学习目前人气较高、发布内容较好单位的微信公众号,研究它们的发布方式和发布技巧,逐步完善优化协会微信公众号的发布内容,同时发动会员单位关注公众号、推广公众号,目前协会公众号关注人数为1679,发布各类消息将近200篇,共有点击量将近一万次,这些都与我们的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分不开。
        (六)与其他行业组织加强沟通、联合开展活动。
        19.配合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完成广厦奖评选活动。应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的请求,选派得力专家赴赤峰和包头为申报全国广厦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评审。评审工作按照标准对项目的绿化、保洁、设备管理、安防以及档案资料进行评审,同时指出物业管理服务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提高水平的方法。顺利的完成了所有评审工作。受到了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的好评和赞扬。
        20.积极为自治区绿色建筑协会推荐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应自治区绿色建筑协会的请求,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在全区范围内为自治区绿色建筑协会推荐了绿色建筑物业管理评价专家。推荐工作先由各盟市物业管理协会推荐,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进行审核,经审核全区共有19名专家被推荐为绿色建筑评价专家,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已全部报送自治区绿色建筑协会。今后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将承担绿色建筑物业管理方面的评价工作。
        21.加入自治区信用促进会,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今年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加入了自治区信用促进会,推动了我区物业服务行业构建以诚信为主体工作的开展,按照自治区信用促进会的部署,推荐专家进入了全区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将来制定和出台相应的信用标准奠定了基础。
        22.与成都物业协会、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进行友好交流。8月26日和8月31日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先后来到我区呼和浩特市和呼伦贝尔市进行友好考察交流。考察团先对呼和浩特市和呼伦贝尔市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了参观,然后进行了座谈,就本地区物业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先后出台的相关政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七)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23.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了秘书处各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二是建立秘书处周例会制度,提高了大家的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通过以上两项措施,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进了秘书处工作服务力度。
        24.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秘书处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大家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同时教授大家掌握各种工作技巧和工作方法,进而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2019年工作建议
        2019年是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同时我们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也刚刚进行了修订,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必将得到各级政府的极大重视,我们要抓住这个契机,立足行业实际,努力创新,把2019年协会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继续配合自治区住建厅开展各项工作。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的部署开展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实现和自治区住建厅步伐的协调统一。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对全区物业工作的统筹安排,做好各方面的配合服务工作,协助自治区住建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不断健康持续向前发展。同时继续扎实做好自治区住建厅交办的监管评价和统计信息平台开发建设工作。
        (二)建立健全协会内部各项制度及考核办法,打造协会品牌。
        在现有章程的基础上,协会要不断出台相关配套制度,用制度去指导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而不断推动协会工作大力开展。针对目前协会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不理事,个别副会长、副秘书长只要荣誉不干事的现状,协会将制定相关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将热心行业和协会工作,承担社会和行业职责的会员单位选举出来,扶持上去,将不作为不承担责任的逐步淘汰出理事会,将加入协会却不遵守协会纪律和制度的会员单位清退。通过以上机制,进而打造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这一品牌,让拥有协会这一品牌的会员单位竞争实力更加强大。
        (三)大力开展培训工作。
        就目前我区专题培训班数量较少,甚至没有的情况,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将在明年组织开展以下几类培训班。一是依托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开展的设施设备承接查验、企业标准化能力提升培训班,补齐目前我区企业在这方面的短板。二是依托自治区内专家学者开展的项目经理实操、企业内训、企业招投标等培训班,提高企业管理和服务能力。三是依托协会合作单位开展建构筑物消防员、高低压电工培训班,为会员单位节省培训开支。
        (四)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力度。
        继续利用好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为行业宣传阵地,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的同时,也要通过相关技术手段扩大网站和公众号的关注度和曝光度,提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在全区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五)继续组织会员单位参观学习。
        针对今年上半年在呼和浩特市组织的会员单位参观学习活动较受青睐的情况,19年协会要继续组织会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参观学习,推进互动交流。参观学习将不再局限于呼和浩特市,要走出去,全区各盟市都要开展。同样也不能局限于区内,要在国内其他省市也安排多次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开阔眼界,提升水平。
        (六)开展邀请企业入会专项工作,扩大协会队伍。
        协会自2017年换届以来,对原有会员单位进行了重新核准登记,同时积极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将协会工作逐步推向市场,增强了协会的竞争力。一年来又有部分企业加入了协会,但是由于信息传递渠道不畅等原因,好多企业未关注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接收不到协会发布的信息,不太了解协会的情况,未能加入协会的大家庭。为此协会秘书处在19年上半年继续开展工作的基础上,下半年需要开展邀请企业入会的专项工作,让愿意入会的企业都能加入到协会的队伍中,扩大协会的规模,提升协会的影响力。
        (七)编制各类管理服务标准。
        结合自治区住建厅今年的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核验工作,总结各创优达标核验项目的管理服务亮点,编制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档案管理目录标准,设施设备机房管理标准,项目精细化服务标准,供会员单位参考使用。
        (八)继续加强秘书处的建设。
        进一步健全秘书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部门考核机制,对于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要给予职务晋升和加薪,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要给降级或解聘。秘书处工作要向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转变。制定各项工作流程制度,严格执行,对不适应当前工作的制度要进行适时修改。制定各项工作内容的标准化操作步骤,将标准化制度引入秘书处工作当中。对于新开展的工作要精心细致的进行摸索总结,用精细化服务会员。通过以上转变,进一步提高秘书处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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